交通安全教室
(十七)
※Q發生車禍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,是否僅甲種診斷證明才具備法律效力?
A:按醫師法第11條:醫師非親自診察,不得施行治療、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。醫師法第17條:醫師如無法令規定之理由,不得拒絕診斷書、出生證明書、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之交付。醫療法第76條第1項:醫院、診所如無法令規定之理由,對其診治之病人,不得拒絕開給出生證明書、診斷書、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。開給各項診斷書時,應力求慎重,尤其是有關死亡之原因。
爲一個西方人提問說法 首先,我們要弄清楚一個基本的問題,才能讓你明白:假如我們不來這個世界,我們將會去什麽世界? 我剛才已經講到,在宇宙中,我們這個地球是宇宙中一個很小很小的、就類似于一顆灰塵那麽小的一個世界,微塵啊,像這類的有生命的世界,在宇宙中不計其數,數都數不清,不知有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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