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安全教室 (六)

車輛行駛於未劃標線道路,發生交通事故,其肇事原因?
如圖例說明:
依據
1.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1項」:
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,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
路道,應靠右行駛。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,除應減速 慢行外,
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。
2.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9條」:(汽車駕駛人之處罰-靠左駕駛)
汽車駕駛人,不在未劃分標線道路之中央右側部分駕車者,處新臺幣六百元以
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。但單行道或依規定超車者,不在此限。
肇事分析:機車由東往西行駛,途經彎道與對向駛來自小車客擦撞肇事。
1. 現場重要蒐證,機車倒地位置距離路邊2.7M(公尺)證明其未靠右行駛。
2.乙機車於未劃標線道路未靠右行駛為肇事原因。
3.甲自小車客正常行駛無肇事原因。
本案應注意事項,行駛未劃標線道路應靠右行駛,會車時應減速並注意保持
安全間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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