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安全教室 (二)


道路邊未劃設黃色標線 (禁止停車線) 或紅色標線 (禁止臨時停車線),如圖例有一車輛停放路邊遭行駛中後車撞擊,有無肇事責任?


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2項規定,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停車, 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超過40公分;另第111條第2項規定, 臨時停車時, 不得超過60公分, 但大型車不得超過1公尺。


本案甲車行駛時,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擊停放路邊車輛為肇事主因,乙車違規停車(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路面邊緣超過40公分)為肇事次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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